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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日期:2019/05/13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以及毕业设计前期工作部署,现就毕业设计设计(论文)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质量,扎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

(一)加强过程管理

学院要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工大教〔2018〕94号),完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要对选题表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指导教师的指导资格、指导学生数量、指导时间与指导质量符合要求;要组织师生学习新的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文件,熟悉规则,统一要求。指导老师要切实起到指导作用,按照毕业设计课程大纲的要求达成设计目标,对毕业设计文档批阅要详细、明确。各专业应有一定比例的企业行业专家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并参加答辩,保留指导记录。确保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高质量完成。

)严格考核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学院做好学生答辩资格审查工作,要求指导教师与评阅人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作出明确说明,要集中组织审核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审阅意见。

)杜绝学术不端

5月25日-5月26日,教务处分批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率抽检工作。每班随机抽取2名学生的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具体抽检名单将于5月22日左右通知。要求对于论文查重率超过30%的学生,将取消答辩资格。

查重论文文件命名为:学院_姓名_班级_学号_文章名称,要求学院集中汇总学院论文,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文件夹,论文中的图片要全部删除。

(五)认真组织,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1. 成立“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组”(表格见附件2),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审核力度,做好答辩安排工作。

2. 相关时间安排

(1)5月22日(第13周周三)前,将“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组名单”(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学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分组情况及具体安排”(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表格见附件1、2)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2)5月27日(14周周一)至5月31日(14周周五),集中组织开展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

(3)6月10日(第16周周一)前,各学院(部)完成学士学位论文成绩提交。

二、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校级推优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激发教师指导的积极性,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主动性、高阶性,学校将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遴选工作,校级优秀论文的奖励等级等同于省优论文。具体由学校向学院划定指标(详见附件3),学院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后,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集中组织遴选评审,完成后进行公示于6月6日前(15周周四)并报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将对学院推荐的优秀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查重率如超出20%,将取消校级优秀论文评审资格,并在下一年度的评审中减少相应的指标数。



教务处      

2019年5月5日

附件3

2019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标数

序号

学院

班级数

毕业班人数

校级优秀指标数

1

机械学院

13

453

14

2

电气学院

15

478

14

3

材化学院

9

259

8

4

生物食品学院

8

194

6

5

土建学院

21

658

20

6

计算机学院

12

409

12

7

艺术学院

16

412

12

8

工业设计学院

10

261

8

9

经管学院

23

709

21

10

外语学院

7

189

6

11

理学院

8

234

7

12

职业师范学院

6

207

6

总计

148

4463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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