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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生产实习自主实习答辩的通知
来源:计算机学院教学办    日期:2019/07/10  浏览:

根据《关于2016级生产实习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所有自主实习的学生要求回校参加生产实习答辩,以便能及时在教务平台提交实习成绩。为确保实习质量,生产实习不接受远程答辩或其它形式的考核方式。每位学生要求提交实习报告册(有评语,有盖章)和实践项目材料。答辩环节包括PPT汇报、项目演示、回答问题三个部分。

答辩时间:2019年7月12日14:00-17:00

答辩地点:科技楼401

答辩老师:高榕    吴歆韵    邹杰    韩洪木



计算机学院教学办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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