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位学生:
根据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的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在校学生参加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初赛时间: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地点:湖北工业大学
决赛时间:2016年5月0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对象
全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本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其中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艺术类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
三、报名方式
竞赛报名采用网报方式完成,不接受个人单独现场报名。报名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2015年12月8日-12月14日)。
学生进入教务处主页,点击“教务动态”栏目中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系统(或直接登陆),使用学号和身份证号登陆后核实个人基本信息并完成网上申报。
温馨提示:本次申报不需填写参赛类别,学校根据学制和学科专业已完成类别匹配!
第二阶段:报名确认(2015年12月15日-12月17日)
网报结束后,教务处及时反馈报名数据,由各学院(部)组织完成报名确认和缴费工作。
四、奖励办法
竞赛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
获奖学生均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按照《湖北工业大学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奖励暂行办法》和《湖北工业大学大学生素质发展测评及表彰办法》给予奖励和加分,且初赛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含75分)的大一本科生可在大一下学期优先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五、相关说明
1. 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参赛学生需缴纳报名费,标准为每生30元,主要用于组织、宣传、报名、初赛和初赛阅卷等工作。
2. 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将报名费交至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并于12月18日前将收费票据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B117室)。
3. 初赛准考证将于2016年4月初发放至各学院(部)。
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扩大学生参与面,力争取得更好成绩。学校也将根据报名率和获奖情况综合评选出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及奖金。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