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2012年毕业生:
为了组织好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程/中职硕士)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学位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毕业对象:从录取之年计算学习满3年者;提前跟读(须有跟读协议在研究生处备案)并修满学分,从录取之年计算学习满2.5年者。
二、在校学习期间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推迟答辩:
1.因违纪受到各种处分尚未解除者;
2.未经学校同意,随意更换领域(专业)者;
3.未按学位条例规定修满32学分,其中必修课程低于22学分者;
4.未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培养环节者;
5.中期考核材料未交者;
6.进入论文阶段未满一年者;
7.研究生学费等费用未缴清者;
8.档案材料、附件资料等不全者。
三、论文答辩前应完成的工作流程:
(一)2012年毕业生应完成的工作:
1.2012年2月15日前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湖北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并缴清学费,否则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2012年3月10日前规范整理本人的“学籍档案”、“人事档案”及试卷答卷等附件材料,并提交给培养学院审查;
3.2012年3月3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正反打印;所提交的论文须符合《湖北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论文内容须与攻读领域、专业相符);
4.2012年4月5日前完成论文重合比检测,重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