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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来源:计算机学院    日期:2011/04/21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组织好2011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学位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1、研究生在毕业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凡未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者(专业学位硕士除外),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在校学习期间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推迟答辩:
①因违纪受到各种处分尚未解除者;
②未按学位条例规定修满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低于22学分者;
③未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培养环节者;
④中期考核材料未交者;
⑤进入论文阶段未满一年者;
⑥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未交清者。
 
3、学位申请受理
①学位申请时须携带学位申请书所有页面,并且申请书中如下部分务必已填写完成:答辩委员会组成(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中英文摘要(导师签字、作者签字)、导师评语(导师签字)、答辩申请(本人签字)。
②《学位申请书》须准备一式两份(其中注明必须是原件的内容,不得复印,必须准备两份原件)。
③同时携带论文盲审评语和本人发表学术论文原件(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如只有学术论文录用通知的,请准备录用通知原件(须含期刊公章、编辑姓名和联系电话)和学术论文清样各一份。
④各学院答辩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学 院
申请受理时间
申请受理地点
机械学院
2011年5月4日上午
行政楼113室
电气学院
2011年5月6日下午
计算机学院
2011年5月5日上午
生工学院
2011年5月4日下午
化环学院
2011年5月4日下午
土建学院
2011年5月5日上午
艺术学院
2011年5月6日上午
管理学院
2011年5月4日上午
经政学院
2011年5月5日下午
外语学院
2011年5月5日下午
理学院
2011年5月4日上午
高教中心
2011年5月4日上午
 
⑤未按规定办理答辩申请手续,擅自答辩者,答辩视为无效。
 
4、各学院的研究生答辩请安排在5月份进行,并要求在5月31日之前结束答辩工作。
 
5、答辩时,答辩委员应对照《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审参考标准》(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分,并将相应分数填入《学位申请书》中。
6、请各学院严格把好质量关,并按照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2011版)对毕业生的论文及答辩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凡不符合要求者,研究生处不予接收。
7、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应及时前往校财务处报销论文答辩和论文盲审评审费(复审评审费除外)。报销前请填写《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费用开支清单》(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
8、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6月中旬召开学位评定会议,学位授予仪式暨毕业典礼预计安排在6月30日举行。
9、各学院将学位答辩材料整理后6月6日报送到指定地点(具体要求详见附表),逾期不予受理。
10、报送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必须完全一致,同时论文的文字重合比不得超过30%。如发现报送的论文不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对论文作者和导师进行严肃处理。
11、此通知精神请传达到每位导师和毕业生。
附件:2011届硕士生答辩材料报送清单
附件:
2011届硕士生答辩材料报送清单
 
   序号
项目
分数
上交时间
上交地点
备注
1
硕士学位论文原件(纸质文档,A4正反双面打印)
1
2011年6月6日
文科楼308室
按学号从低到高的顺序整理
2
学位申请书原件(2011版,纸质文档)
2
行政楼113室
按学号从低到高的顺序整理
3
研究生成绩总表(纸质文档)
2
行政楼115室
按学号从低到高的顺序整理
4
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xls文档,学生填写,学院汇总)
1
行政楼113室
 
5
学位论文电子文档
(doc文档,分别以学生姓名命名,学院汇总后刻光盘)
1
行政楼113室
 
6
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移交清单
(学院填写,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1
行政楼113室
按学号从低到高的顺序整理
 
 
注:所有材料电子文档均在研究生处网站()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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