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了组织好2007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学位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1、研究生在毕业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凡未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者,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在校学习期间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推迟答辩:
① 因违纪受到各种处分尚未解除者;
② 未按学位条例规定修满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低于22学分者;
③ 未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培养环节者;
④ 中期考核材料未交者;
⑤ 进入论文阶段未满一年者;
⑥ 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未交清者。
3、学位申请受理时间
①请携带学位申请书所有页面,并且申请书中如下部分务必填写清楚:答辩委员会组成(分委会主席签字)、中英文摘要(导师签字、作者签字)、导师评语(导师签字)、答辩申请(本人签字)。
②《学位申请书》请准备一式两份(其中注明必须是原件的内容,不得复印,必须准备两份原件)
③同时携带论文盲审评语和本人发表学术论文原件。
如只有学术论文录用通知的,请准备录用通知原件(须含期刊公章、编辑姓名和联系电话)和学术论文清样各一份。
④各学院答辩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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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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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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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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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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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6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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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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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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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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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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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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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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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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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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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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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6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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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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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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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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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5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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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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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5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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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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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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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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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4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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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究生答辩请安排在5月份进行,并要求在5月31日之前结束答辩工作。请各学院将学位答辩材料(清单附后)最迟在6月5日前交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同时电子文档和论文复印件交校图书馆信息情报中心一份,逾期不予受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6月中旬召开学位评定会议,学位授予仪式暨毕业典礼预计安排在6月30日举行。
5、材料清单(所有材料电子文档均在研究生处网站()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①学籍档案
学位论文原件 (
A4正反双面打印) 2份
学位申请书原件(2010版) 2份
以上2项材料分类整理,按学号从低到高的顺序整理
②其他材料
学位论文电子文档(doc文档,分别以学生姓名命名,学院汇总后刻光盘) 1份
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移交清单(学院填写,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1份
6、答辩时,答辩委员应对照《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审参考标准》(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分,并将相应分数填入《学位申请书》中。
7、请各学院严格把好质量关,并按照我校有关毕业论文的规定对毕业生的论文及答辩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凡不符合要求者,研究生处不予接收。
8、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应及时前往校财务处报销论文答辩和论文盲审评审费(复审评审费除外)。报销前请填写《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费用开支清单》(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
9、此通知精神请传达到每位导师和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