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信息  >  教学信息  >  正文

计算机学院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计算机学院    日期:2021/09/07  浏览:

计算机学院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窗体顶端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和推免生资格审核等工作。

组长:徐妹、叶志伟

副组长:王道明、林姗

成员:王春枝熊才权张明武邵雄凯钮焱阮鸥刘伟陈荆亮

秘书:张友平、金相宏

 

二、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补考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为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居本专业排名的前20%。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水平。

4.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5.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710分制达到480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或710分制达到425分)。

 

三、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97-98日,公布实施细则,广泛宣传,组织动员学院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向学院教学办提交申请,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99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计算学业成绩、认定奖励加分等,设置答辩环节,由专家审核小组对提出申请学生的成果进行审核。各项奖励加分项目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9月4日。  

3.9月10- 9月14日,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及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排序,并按学校分配推免生名额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对确定的初选名单及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在院内公示3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进行调查,公布处理结果。

4.915日,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上报教务处。

5.9月16-925日,学校将拟推免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6.927日,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上报推免生拟录取信息。

 

四、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至我院正式名额为13个,且可以按照名额的1.2倍(16个,后3人为递补名额)确定学院初选名单上报学校。

名额分配以选拔优秀为导向,同时统筹兼顾学院各专业发展,结合学院本年级各专业学生在年级学生总人数占比(创新班予以适当考虑)、2018级学生原生态专业班级及大类分流产生专业班级、专业建设等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指标分配原则及名额如下: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3人,软件工程专业3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专业2人,信息安全专业1人,创新班1人。

2.剩余3个正式名额由除上述 10 人之外,原计算机大类专业(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所有班级、软件工程专业所有班级、信息安全专业所有班级、创新班、大数据3班)其他所有学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但每个专业最多只能获得3个名额中的 1 个;剩余3个递补名额由除上述13人之外的年级其他所有学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

1.学业成绩为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换算而成,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

2.学校对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奖励分成绩为各项奖励分之和,16分封顶。

奖励分计算范围必须为申请人自入学开始、截至20219月4日为止所获得的荣誉或完成的成果。申请各类奖励分必须由学生本人根据学校当年公布的奖励标准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或论文等证明材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审核认定。

奖励分成绩根据学校相关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计算机学院推免生遴选奖励分标准一览表》计算具体奖励分标准见表1。
1 计算机学院推免生遴选奖励分标准一览表

    

单位

分值

荣誉

称号

全国三好学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

分/项

5

湖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社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分/项

3

论文

ESI高被引或热点论文

分/篇

16

SCI、 SSCI、《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

分/篇

8

人大复印资料公开发表、期刊EI论文

分/篇

6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分/篇

3

CCF推荐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B类以上/ CCF推荐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C类/普通EI会议论文

分/篇

6/5/0.5

专著

独撰者及合著出版专著的第一作者

分/

6

专利

申请人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本学科领域国家发明专利,湖北工业大学作为专利权人

分/项

6

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获本学科领域新型实用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湖北工业大学作为专利权人

分/项

0.1

竞赛

获奖

A+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12/8/6/4

A+类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4/3/2/1

A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6/4/3/2

A类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分/项

1.6/0.8/0.4

B+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4/3/2/1

B+类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分/项

0.8/0.4/0.2

B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3/2/1/0.5

B类省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分/项

0.4/0.2/0.1

C类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1.6/0.8/0.4/0.1

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奖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分/项

5/4/3/2

其他

实习

到国家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或海外支教

分/年

6

说明:

1) 相关论文、专著为学生在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完成与学业相关成果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相关论文、专著;

2) 如果存在多人参与项目或多人共同拥有成果,排名第一、二、三、四、五的依次获得总分值的1/2、1/3、1/4、1/5、1/6,其中学科竞赛以团队形式获奖的,团队负责人所得分数占奖项分值的1/2,其余成员平分奖项分值的1/2。如未确定团队负责人,则团队全体平分奖项分值。学科竞赛以团队参赛获奖的,总分值按奖项分值150%计算;

3) 国际赛事的最高级别奖项等级等同于该类别国家级获奖等级;

4) 竞赛设置的最高奖项按特等奖计分,其他等次得分逐级依次递减;

5)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只计算特等奖;

6) 上述所有成果,其第一完成人或成果归属第一单位必须是湖北工业大学;

7) 同一奖项或成果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算,不累加计算;赛事类别按照参赛当年教务处公布的学科竞赛指南进行认定,竞赛类奖励加分项目只统计与学生所属学科相关的项目;

8) 学术刊物等级以科研处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9) SCIEI期刊论文录用按分值的50%计算,公开发表(含网络首次公开发表)按分值的80%计算;

10) 中文核心期刊录用按分值的50%计算,网络首次公开发表按分值的80%计算;

11) CCF推荐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以《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为准,论文录用按照分值的50%计算;

12) 普通EI会议论文录用按照分值的50%计算,且上限为3篇;

13) 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获本学科领域新型实用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上限为5项;

14) 所获成果必须为计算机类学科相关成果,其他学科成果需由申请者提供与计算机类学科的关联材料,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后决定是否认可。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确定推荐名单后,后续必修课程考试有一门低于75分者;

4.确定推荐名单后,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低于75分者;

5.确定推荐名单后,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者;

6.申请出国者;

7.确定推荐名单后,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七、超过教育部规定接收免推生时限后,被确定的推免生如果无招生单位接收、本人放弃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则该生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本实施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

                                                   20219月6日

 

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审批表 


附件1:

湖北工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学院

 

专业

 

联系电话

 

学习情况

专业排名

 

所在年级

专业人数

 

专业排名占本专业人数的百分比

 

CET4成绩

英语专业学生专业四级成绩)

 

CET6成绩

英语专业学生专业八级成绩

 

学业成绩

 

 

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题目、刊物(或发明专利)及时间:

 

 

 

 

 

奖励分成绩:

综合成绩: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意见

 

    

 

     日     

   (公章)

 

学校推免生遴选领导工作小组意见

 

 

 

     日     

(公章)

 

 

上一篇:机械学院2021届推免生初选名单 下一篇:机械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 

窗体底端

 

Copyright © 2024  湖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办:86-027-59750443  教学办:86-027-59750442

党   办:86-027-59331738  学工办:86-027-5975002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邮编:43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