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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
来源:计算机学院    日期:2011/03/04  浏览: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深入落实创先争优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专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行公开承诺活动。公开承诺包括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和实事承诺。

       1.共性承诺。要结合创先争优专题实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和法规纪律等方面的要求作出承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侧重党性原则、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要求作出承诺,教职工党员侧重教书育人、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作出承诺,学生党员侧重理想信念、道德修养等方面的要求作出承诺。
       2.岗位承诺。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本单位业务工作,完成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在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教工党员要从本单位(部门)岗位特点出发,围绕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日常工作、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奉献湖工大等方面作出承诺,学生党员要以党员先锋岗、示范岗为载体,在和谐宿舍建设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等方面作出承诺。

       3.实事承诺。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党员群众最关心、最急需办的实事作出承诺;教工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向师生承诺做几件实事;学生党员向班级及其他学生承诺做几件实事。

承诺书下载:湖北工业大学2011年党员公开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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