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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届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重合比检测和“盲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计算机学院    日期:2010/01/12  浏览:

 


各有关学院(中心):
     2009年我校对2009届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了全部盲审,广大师生的教、学积极性得到了有效的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监控与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0届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重合比检测和“盲审”工作,方案如下:
 
一、对象
    本次检测和评审对象为全部预计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检测和评审原则
    1、论文文字重合比检测(TMLC)与盲审相结合,“机评”与“人评”相结合。
    2、必须通过文字重合比检测方可参加盲审。
    3、评审全部采用“双盲”形式,未参加论文盲审的2010届毕业生,不得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4、 未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学位课22学分,总32学分)或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未交者,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盲审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凡2010年预计毕业的研究生均须在2010年3月2日前向所在学院(中心)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由学院(中心)汇总并列明论文清单(附件一)后于3月4日前送交研究生处学位办。研究生处将对学院(中心)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文档进行论文文字重合比检测。
    1、初检重合比小于等于30%的论文,为检测合格。学院(中心)将检测合格论文打印稿(隐去文中所有导师和学生姓名,一式两份)于3月10日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委托校外同行专家对相关学位论文进行盲审。
    2、初检重合比大于30%且小于70%的论文,将退回进行修改后于3月12日前提交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进行第二次检测。
    (1)论文二检重合比小于等于30%,为检测合格。学院(中心)将二检合格的论文打印稿(隐去文中所有导师和学生姓名,一式两份)于3月18日前以学院(中心)为单位交研究生处,进行论文盲审。
    (2)二检重合比大于30%的论文,则推迟至2010年下半年方可再次提交检测申请。
    3、初检重合比大于等于70%的论文,将退回修改,并推迟至2010年下半年方可再次提交检测申请。
    4、 逾期不能提交学位论文者,不得参加2010年上半年的学位论文检测,并推迟至2010年下半年方可再次提交检测
 
四、评审结果处理方案
    评审专家在评审学位论文后将写出评审意见,并做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三种评审结论。如评审专家的结论等级不同,则以最低等级作为评审结果。
    1、对于“修改后答辩”的评审结论,论文作者必须对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逐条进行修改或加以说明,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须由导师审查同意,并填写《盲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反馈表》(附件二)并交研究生处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2、对于“不同意答辩”的评审结论,论文作者须根据专家意见做重大修改,修改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但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处组织专家重审。
    研究生处负责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提供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作为学位论文答辩和审批学位时的依据之一。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评审费由学院(中心)按200元(论文两本,每本论文100元)向论文作者收取,汇总后交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由研究生处转交给评审专家,论文作者按校财务处相关规定报销。重审的评审费用由论文作者另行支付。
    2、学位论文检测电子版与上交的学位论文打印稿内容务必完全一致,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 取消该生硕士学位授予资格
   
    研究生处将公示本次论文评审的结果(包含: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导师姓名、所在学院),各学院(中心)和导师应认真、按时做好学位论文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论文撰写规定做好论文送审前的形式审查,确保论文质量,为省级论文评优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附件一:盲审论文汇总表
附件二:湖北工业大学盲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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